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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劳人仲(2025)办字第1204号裁决公告:
松劳人仲(2025)办字第1204号裁决公告: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5-23 阅读次数:

上海璨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
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赵乾坤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,本会已依法处理,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,依照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规定,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(2025)办字第1204号仲裁裁决书。裁决内容如下:

一、确认申请人赵乾坤与被申请人上海璨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51日至202411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;

二、对申请人赵乾坤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。
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如不服本裁决,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;期满不起诉的,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特此公告

        二○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

 

附件: